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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某项目新建建筑室内装饰设计和幕墙装饰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   来源: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23 10:43:59   阅读量: 2205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SZJW内装及幕墙设计项目经院内组织评标、征求意见无异议,现予以公示。

 招标方式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建筑工程内装饰和幕墙专项设计框架协议定点单位邀请询价

项目名称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建筑工程内装饰和幕墙专项设计框架协议——某项目新建建筑室内装饰设计和幕墙装饰设计

招标单位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42.00万

公示时间

2025123日至2025125

备注


监督电话

0551-6341100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市桐城南路363号),联系电话:0551-63411005。

二、异议提起的要求及不予受理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提交。
    3.招标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4.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5.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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